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网站的盈利模式的几点看法
网络时代的到来为当前电子商务网站的生存与发展带来了很多的机遇,但更多的是挑战。虽然近年来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真正的经得起网络经济的考验而存活的企业却不多。越来越多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始深刻认识到:电子商务的生存本质上与传统经济并无区别,不盈利,同样会倒闭。那么,这就引起了我们的思考:如何才能使电子商务网站生存下来,有稳定的盈利来源并富有竞争力呢?网络在我国的普及率逐年提高,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6.6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48.8%。同时,截至2016年6月,我国手机网民规模达5.94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的人群占比由2016年12月的85.8%提升至88.9%,手机作为网民主要上网终端的趋势进一步明显(我(CNNIC)第36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目前城镇地区与农村地区的互联网普及率分别为64.2%和30.1%,相差34.1个百分点。对此本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一、鼓励电商平台健康可持续发展
针对电商平台的无效益增长,国家应该鼓励电商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在扩大体量的同时要注重效益的提升。企业之间不要一直存在恶性的竞争,而是要形成互补,在打补贴战的同时,要努力提升自己的服务。用服务来吸引用户而不是一味的补贴,价格战。并且在现有的行业环境下,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努力走出一条盈利模式的道路。避免企业不必要的竞争。
二、营造良好交易环境
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信誉问题,要从企业,政府,社会三方面着手解决,营造良好的行业环境。就企业而言,在考虑自身利益的同时,也要为顾客负责,不要损害顾客的利益,对自身电商平台上存在的假货赝品等行为要积极查出,不能姑息,要鼓励电商平台上的卖家注重产品的质量,严格把控商家的进货渠道,对在平台上进行假货交易的商家,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就政府而言,要积极立法,有效保护正品的企业的权利,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提高自身品牌竞争力,而不是盗取他人的品牌,生产劣质假冒产品。对社会而言,要提高全社会的产权意思,打假意识,要引导普通民众积极拒绝假冒伪劣产品。
三、加快立法进程,加强执法力度
国家要针对当前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立法,用法律方式约束企业的行为,使企业走出一条可持续发展的健康之路。同时执法部门要加强执法力度,对不合格的电商平台要严厉查处,积极整改,运用法律手段对新的社会关系予以规范和调整,立法部门要推动电子商务交易监管平台建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关部门应从战略高度认识互联网经济立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迫切性,采取切实的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政府应该根据目前的情况及时制定出新的贸易法规,对电子商务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如订立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合同的执行和赔偿,电子合同的数字化印章和签名的法律效率,电子数据的证据力,交易的监督及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理等,都需要尽快加以明确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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