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XZ248 文档字数:9914,页数:12 附任务书,开题报告 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教育行政管理体制上一方面是中央高度集中统一,地方的权力过少,各级政府在教育事务上的管理权力和责任缺乏法律上的划分,从而脱离了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束缚了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发展教育事业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在教育行政权的行使上,主体的分散,教育行政部门以外的其他行政部门承担了大量的教育行政管理职能,致使政出多门,教育行政部门难于做到统筹规划和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我国教育行政职能转变与社会发展形式不相吻合,教育行政职能的转变滞后于社会发展。教育行政职能应该重点放在教育政策制定,教育经费投入,教育改革的推进,教育环境的改善等方面。“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对学校的直接管理职能应当大幅度的削减,摆脱长期计划经济下对学校微观过程进行直接管理的格局,真正变管治政府为服务政府。本文详细分析了当前教育行政职能相对滞后的原因,提出了有效实现教育行政职能的途径。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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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教育 行政职能 实现 途径 | 2010-12-10 12:04:23【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