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向来都是人民生活之根本,国家稳定之基础,社会发展之前提。而最近接二连三爆出的社会食品安全问题,搀有苏丹红的咸鸭蛋,含有孔雀绿的多宝鱼,加农药的金华火腿等着一连串的食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却大大增加了我们对这一国之根本的关注和担忧仔细回想这一连串的食品问题,发现并不是偶然巧合,而是目前特殊条件下多方社会经济道德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结果。
一、食品安全问题引起的思考和建议
“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人类生长、经济腾飞、社会进步、时刻离不开食品,离不开安全、卫生、营养的食品。“怎么会这样?我们应该怎么办?”广大群众不断在问“我们要吃安全的食品”广大群众不断在要求,群众的呼声,催动我们去思考,去行动。 “食品企业、良心事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是合格、优质食品的生产者,是功臣,也是劣质有害食品制造者,又可能成为罪人,因此说,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决定食品质量的关键因素既不是技术,也不是管理和设备,关键在人关键在于食品生产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水准。死猪肉生产肉制品,使用工业石腊制造火锅底料,使用氢氧化钠泡发水发产品,难道他们不知道这些东西有害吗?非也,让我们听听生产蛋白质含量仅为2%奶粉的生产企业主在听到长期喂食奶粉导致大头娃娃死亡时是怎么说的,“啊呀,这种奶粉是不能一直吃的,反正我们从来不吃,我们都到超市买几十元一听的进口奶粉吃”。“哀莫大于心死”,这些人是何等的冷漠,何等的麻木不仁,何等的丧尽天良,这些人怎么能生产出合格的食品,怎么能做出负责任的事。在投次主体逐渐多样,生产方式日益灵活,食品贸易不断繁荣,价值观念呈现多元化的大背景下,在深化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通过教育扶持、打击、监管等多种手段,倡导营造诚信、公平、负责任的食品安全生产氛围,显得尤为重要。
面对当前日益严重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大致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一)、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下各种法律和规范的制订。好的法律和规范不仅能够打击造假违法者,而且还可以保护守法者,规范市场体系,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合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要健康,政府引导很重要,而政府最重要的方法就是通过制订完善的法律体系,只有制订了完善合理的法律政策体系,就等于对于那些不顾人民生命安全的造假者堵死了最后一道漏洞。使他们在违法造假时就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二)、要加强政府行政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力度。在“有法可依”的前提下,“执法必严”就成了打击造假者最直接最严厉的途径。地方各部门因加强自身管理和对市场的监管,不能因为处于各种原因而对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产品视而不见。最为人民信赖的执行者,在这点上因该充分展现一个为人民生命安全保卫者的形象。
(三)、加强新时代的社会道德教育刻不容缓。所有那些昧着良心的造假者无一例外的是道德沦丧的德典型。对于这种金钱至上,一切向看的社会风气,只能从加强社会道德教育层面上去解决,要倡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社会新风气,大力学习“八荣八耻”的新时代精神,从根本上消除造假,违法赖以生存的土壤。 从食品安全入手,只有做好方方面面的工作,百姓才能安居乐业,和谐社会才能真正建立。
二、市场怎样解决食品安全问题
当商标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后,商人以往的所有努力就相当于他向消费者交付的抵押品。一旦他不诚实守信,消费者就不再信任这个品牌,也就是出现“倒牌子”,那么,他过去的所有努力就会付之东流。这种情况等于是他交付的抵押品因为他的失信而被“没收”了。 于是,在商标制度下,越是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商人,在拥有知名商标的情况下,就越会诚实守信。相比于他多年的努力和投入,在任何一个单笔生意中投机取巧都是不合算的。 应该说,商标品牌制度对于保证商品质量来说,是一种很有效的制度。但是,这种制度的问题在于,它具有相当的复杂性。要想使其充分发挥作用,需要一定时间的演化和积累,还需要许多基础法律制度。 中国建立市场经济体系的时间还不够长,还没有能够发育出足够的经历过市场检验的名牌产品。其次,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侵权、伪造、仿冒的行为并未得到有效遏制。消费者还不能仅仅依靠商标就相信某种商品。同时,这种情况的存在也使得许多企业不愿意在建立商标声誉上投入成本。食品市场上没有商标、没有品牌的商品大量存在。因此,在今天的中国市场中,尽管已经广泛存在了商标品牌制度,但食品安全问题却没有得到令人满意的解决。 那么,除了竞争和商标品牌制度以外,自发的市场经济体系还有没有其他解决食品质量问题的手段呢?
三、市场经济体系怎样解决食品质量问题 一般来说,大多数市场中的企业都是归投资人所有的,也就是出资建立企业的人拥有企业的所有权。由投资人或其指定的代理人管理企业。其他与企业有经济关系的人,比如供货商、劳动者、消费者,一般不拥有企业的所有权。 企业归投资者所有,看起来这是很自然的事情。“谁出钱谁当老板嘛”。其实,这其中包含着更内在的规律。 企业要想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始终严格遵守尽可能高产出和尽可能低成本的原则。这个原则同样决定了企业应该归谁所有。其实,无论是供货商、劳动者、消费者,还是投资者,都可以拥有的企业所有权。但是,他们中的每一种人拥有企业所有权后,都会相应地产生两个成本:企业内部管理成本和市场交易成本。不同的所有者给企业带来的这两个成本的多少是不同的。于是,现实中,企业归谁所有,也就是企业选择哪一种所有权结构,所依据的原则就是,在既定的内部外部条件下,企业所有权结构务必要使两个成本的总和最小。 在中国目前的形势下,对于食品生产企业来说,如何赢得消费者的信任是一个重要的问题。这实际上是市场交易成本的一部分。如果食品企业采用的是投资者所有的结构,那么,至少在目前,解决这个问题的成本就会居高不下。由一心赚钱的陌生人给自己生产食品,总是多少让人感到有些不放心。这倒也是人之常情。完全可能的是,生产者为了增加利润,进行些许的偷工减料,这并不会对产品质量造成明显的问题,短期内对消费者的健康也没什么影响,但对健康的不利影响会在长时间后表现出来。 目前中国基本并不存在那种消费者所有企业。为什么会如此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这种灵活的企业所有制要求土地、金融、劳动力等各项生产要素实现自由流动和自由配置,要求这些生产要素尽可能按照价格信号的指引分配。而这些,在目前的中国根本做不到。 于是,市场的自发演变就成为不可能。加强政府监管俨然成了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唯一办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计,食品安全问题将成为一个长期难以解决的问题。
广大群众是食品的最终消费者,是优质食品的受益者,也是劣质食品的受害者。人人都是消费者,个个不是局外人,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身体健康也要靠我们自己。要留意识别优劣食品的知识,不断提高鉴别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维权意识,积极为有关部门提供线索,并主动协助监管部门的工作。形成人人远离不洁食品,个个打击伪劣食品的良好食品消费环境。“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了母亲的微笑,为了孩子的笑声,为了更加阳光灿烂的明天,让我们携起手来,让食品企业、政府部门、消费者共同努力,打造安全、卫生、有质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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