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
农村信用社产生的历史背景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组织机构
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趋势
农村信用社的运行弊端
如何提高农村信用社的服务能力
政府制度方面
行业权威人士意见
人民的行为
内 容 摘 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信用社的作用也越发地凸显。本文通过对农村信用社历史发展回顾,研究在此过程中制约其发展的运行弊端,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的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法,为农村信用社的完善、壮大提供一定的建议。
论农村信用社
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
农村信用社作为我国农村主要的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的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相关问题也日渐暴露,本文就农村信用社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
截至2010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为17382亿元,比2005年增加8579亿元,增长95%;各项贷款11892亿元,比1996年增加5579亿元,增长92%。到2003年底,全国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增至23667.28亿元,比上年同期多增长1526.69亿元;各项贷款余额增至17381.25元,比上年同期多增1377.82亿元。
我国农村信用社产生的历史背景
我国早期传统的合作经济思想经过不断的发展逐渐渗透到了金融领域,发展至1923年成立了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农村信用社——河北省香河县信用社,在决定救灾余款如何有效利用的过程中,人们决定创办信用合作社,帮助农民解决生活困难,发展生产,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由救灾转向防灾,随后又领导组织了一系列的运动,信用社的实质只是另一种形式的救济团体。
在1951年全国农村金融会议精神的指导下,合作金融思想在我国迅速传播,农村信用社在全国各地普通发展起来。1995年明确提出按照“开展业务、帐目清楚、民主管理健全、执行国家政策、群众拥护”的标准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整顿。当年底,全国已有50%-80%的信用社得到了整顿。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初期,其改革方向主要由国家下文件的形式规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经历了几次“反复”,受到了严重的挫折,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得全国政治经济形势逐渐好转,农村经济环境也得到了改善,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恢复到正常的轨道创造了可能。
经过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恢复,我国农村信用社逐步推进,从1996年9月开始,农村信用社的发展不断规范。
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组织机构
防范、降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风险,需规范其内部组织机构。农村信用社的社员(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其招执行机构,信用社主任由理事会聘任,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和各管理层的行为。
和大型银行相比,农村信用社以区县或乡镇为单位法人,管理层次较少,委托代理链条较短,不易出现恶性代理问题,有效制衡、各负其责的内部治理结构,促使其在经营区域内拥有更高的风险管理能力。
农村信用社的作用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金融业的支持,健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能够为农村的经济提供相关的资金,让农村经济得以充分发展。农村信用社对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帮助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趋势
经过几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增强,市场供求关系、金融体制发展和社会经济的提高,给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提供了机遇也挑战。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符合了地方经济居民对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需求,因此作为我国地域特征最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面向三农、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地方经济的发展方向,才能不断推动新农村建设发展中实现综合竞争力的提升。
面向三农
农村信用社最初确立的办社宗旨,就是为社员服务,不仅仅以盈利为目的。结合农村信用社的服务特点,其在农村有庞大的分支机构和代办网点,熟悉农村经济特点、农业生产状况和农产信誉度,帮助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增强其服务能力。
只有立足“三农”,抓住机遇,继续做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等金融服务,拓宽金融服务领域,增强服务功能,才能促进农村信用社更好的发展。
面向中小企业
农村信用社主要以民间资本参股为主,与中小企业两者之间不存在所有制障碍,且农村信用社本身就是中小企业,因此开展中小企业的贷款业务有助于双方的发展。只有实施切实可行的信贷政策,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的问题,才能强有力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加快“三农”发展,帮助农民得到充分就业和全面增收。
(三)面向地方经济
对于农村信用社而言,由于各地的分支机构数量庞大,易获取各地域信息,便于贷款监督,能够有效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严重的信贷失败风险。面向地方经济不仅最大化地发挥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服务力,而且缓解了地方经济的融资难。
农村信用社的运行弊端
1、“合作制”有名无实
一直以来,农村信用社的股本很少,社员股份没有真正实现与权益挂钩。由于社员们从信用社获得分红的收益很少。且每个入股的成员所占的比重小,直接导致了很多入股成员陷入既没有受到很大的制约也对企业没有什么管理权限。
与此同时,高层管理者因为过分追求利益,使得农村信用社抛弃其他而只看重企业的收益,偏离了农村信用社成立是为了社员之间互助互惠的本质。可见我国农村信用社还没有显现出互助互利的特征,所谓的“合作制”也是有名无实,这也表明了我国在农村信用社这一块的工作没有落实到位。
2、资金规模小,信贷能力较低
目前,农村贷款服务主要由农村信用社承担,导致其农村贷款能力不足,比如很多的农村信用社因受所在地区信用环境以及信贷等风险的诸多影响,难以及时向客户提供大额的贷款资金;因中国人民银行对农村信用社实施了贷款规模的控制,亦造成其信贷能力不足;在金融服务方面的竞争力较弱于其他企业,使得信用社在资金的供给与需求这一方面处境尴尬,最终贷款利率上升,加剧了农民贷款申请的难度;为追求企业受益而偏离支农的服务本质,终演变成了商业银行等。
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基本都是入社成员的资金和企业公积金以及农村地区居民存款,其规模和金额有限。碰到企业大额贷款时,可能就会无法办理,致使企业难以得到资金快速发展
如何完善农村信用社
政府制度
完善法人体制
针对目前县(市)联社和信用社各为法人的体制所出现的问题,建议以县(市)为单位合并为一个法人,这样既有利于明确权责,减少管理层次,加强经营管理,又有利于扩大经营规模,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县及县以下农村信用社机构的设置和重组,应贯彻“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坚持自愿、分步实施”的原则。
建立严格的信贷风险内控监管机制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经营目标责任制,在对农村信用社现有的机制上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完善风险预警系统。二是要保证农村信用社劳动用工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与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体制相适应的新型劳动用工和工资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三是完善内控机制,建立各部门岗位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机制,从制度上控制风险发生。四是完善审贷委员会、审贷分离、贷款审查制度、授权授信等制度,加强风险分析、评估、抑制,防止盲目贷款,并实行风险责任追究制,堵住风险源头。五是大力增收节支,增盈减亏,实现经营状况的根本性好转,努力防范新的财务风险。
(二)行业权威人士的建议
1、坚持合作制、坚持为“三农”服务
当前我国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生产方式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下去。除沿海地区和大城市城乡一体化程度高、商品经济发达的郊区外,绝大多数地区农民仍然需要有深入农村、贴近农民、提供及时方便服务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的基本特征应当是由农民入股组成、由入股农民管理、主要为入股农民服务。农村信用社的性质确立为合作制,其服务方向自然应当是农民、农业和农村。
2、创建农村信用社县以上管理体系
在各省和全国设立自下而上入股的农村合作银行。应形成县(市)——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互为母子公司关系的“三级法人”的合作银行体系。自下而上按照合作制原则组建合作银行,既坚持了合作制改革方向,又体现了合作社之间相互合作以及更高层次联合的原则,同时,有利于提高信用社系统的行业信誉,维护公众信心,而且国外很多国家都有类似作法。
(三)人民的行为
加大人民对农村信用社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监管,应选拔那些懂管理、会管理、业务素质高的干部充实到领导岗位。二是加强审慎监管,控制和化解金融风险。三是加强对高风险社的监管。人民银行要根据各信用社的风险程序进行分类排队,力求“一社一案,跟踪监督,专人负责,保证支付”,使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参 考 文 献
[1] 朱娜.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探讨[J].全国商情(理论研究),2010(15)
[2] 胡敏.农村信用社的发展现状与市场定位[J].经济研究导刊,2010(25)
[3] 卡伦·麦卡锡.金融监管:神话与现实[J].中国金融,2008(18)
[4] 孙双伦.关于农村信用社体制的探讨[J].经济要参,2010(23)
[5] 任达.我国农村小额信贷发展研究[D].河北大学学位^文档.2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