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及其发展 ……………………………3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 ………………………………….…….3
(二)证券投资基金在世界的发展 ………………………………….4
(三)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6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6
(一)存在制度缺陷。……………………………………………..7
(二)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 7
(三)投资行为偏离持有人利益最优点………………………….…... 8
三、发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对策………………………….……..8
(一)加强证券市场监督,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9
(二)借鉴外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经验………………………..….10
参考文献…………………………….……………..……………..12
内 容 摘 要
证券投资基金业在中国属于新生产物,依懒于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基金业在中国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突飞猛的发展。但由于基金业在我国发展的时间不长,基金业在管理和制度方面仍不完善,如存在制度缺陷、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投资行为偏离持有人利益最优点等许多问题。如何制定方针政策解决当前我国基金业高速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使其健康发展是当前中国经济发展的热点问题.本文结合基金业的兴起与在世界的发展,对比我国基金业发展历程,提出如完善基金法律制度、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培育基金的外部竞争市场、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等措施和借鉴外国基金发展经验等措施,以完善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环境。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及发展对策研究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近代一种新兴的金融工具,在世界得到了快速发展。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下,证券投资基金业更是作为一个新生产物在我国金融舞台上崛起,有着新生物的强大生命力,同时也有依附新生物的各种问题。以下将从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及发展开始介绍,进而探讨其在我国的发展及现状。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产生及其发展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起源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满足投资者追求高额利润和资本安全的金融工具,它是随着证券市场的出现而产生的。一般认为,证券投资基金起源于英国。 19世纪,英国产业革命成功,生产力得到了巨大的解放和发展,社会和个人财富迅速增长,国内资金显得十分充裕。于是,许多投资者将目光投向海外市场,以谋求资本的最大增值。一些不法欺诈分子,利用投资者的这股海外投资热情,以及他们缺乏国际投资知识,无力自行经营的弱点,乘机组建所谓的投资公司,诱使投资者购买其股票,在股票售出之后,即宣告破产倒闭,以骗取投资者的钱财。大量的中小投资者由此受骗上当,大大增加了投资风险。 针对这种情况,英国政府于1868年在伦敦设立了“国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代理人代办投资并分散风险,让中小投资者一样享受投资的收益,该基金是世界上第一家较为正式的证券投资基金。
在证券投资基金运作初期,英国的投资信托并非公司组织,而是“契约型”投资基金。它们采取合作方式经营,即在投资者与代理投资者之间通过信托契约的合作形态,规定各个当事人应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代理人接受委托,非专职地管理和运用这些基金的资产。直到1837年,被称为“投资之父”的罗伯特·佛莱明在丹地市创办了“苏格兰美洲信托”组织,专门办理美洲新大陆的铁路投资业务,聘请专门的管理人对基金进行专门的管理,投资基金才开始成为由专业管理人操作的赢利性业务。到1890年,英国营运的证券投资基金已有101家,这些基金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均以对外投资为目的,并以公债作为主要投资对象。尽管这些早期的证券基金投资对象比较单一,但它已体现出了其追求投资盈利并注重资本安全的经营特征。 1879年,英国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法》。该法令的颁布是基金历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点。以前的契约型投资信托相继依法转换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早期的这些投资股份公司,其发行在外的受益凭证数目规定不变,也不向投资者买回或再卖出。投资者欲出售或买进,只能在市场上进行,其价格是依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的。这也就是所谓的封闭型基金。证券投资基金始于封闭型基金,以后才有开放型基金。
(二)证券投资基金在世界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以其专业化管理,分散投资等优点,不仅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欢迎,而且也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采纳。二战以来,由于各国及地区政府都十分重视证券投资基金的法制规定,既从政策上给予支持,也从法律上加以保障,因而证券投资基金无论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在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和地区都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出现了证券投资基金大众化和国际化的潮流。
在欧洲,证券基金市场的规模约占世界基金总资产的35%。其中,法国为欧洲的基金大户,大约占整个欧洲基金市场规模的1/3;其次是卢森堡、德国和英国。卢森堡由于在税收方面的政策优惠,世界各大著名跨国基金集团纷纷落户卢森堡,成为欧洲基金市场的后起之秀,目前它已是著名的国际基金管理中心之一。德国于1957年颁布了《投资公司法》,为投资基金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据统计,大国有将近70%的基金是债券与收入型基金,其基金单位主要通过银行进行公开销售;在法国,超过50%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货币市场,并且将超过28%的资产投资于固定收入的债券,与德国一样,基金单位也是主要通过银行进行销售;在意大利,基金市场正变得越来越开放,基金的销售既通过银行,也通过独立的代理公司组成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在英国,基金业与美国相似,基金销售渠道比欧盟的其他国家要广泛得多,其中独立的金融中介承担了29%的基金总销售和50%的基金零售,其余的销售来自于公司代表。英国拥有股票基金的比例高于其他欧洲市场,将超过91%的单位信托基金的资产投资于股票。随着欧洲单一市场进程的加快和实施,欧洲的证券基金市场必将有一个更新的发展。
在北美,加拿大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令人瞩目。据加拿大投资基金研究所(IFIC)统计,1951年加拿大的投资基金只有2万多投资者,资产总额也只有5,700万美元。而到了1992年,加拿大的投资者已达到200万,持有的基金价值达到700多亿美元,投资基金的品种超过600余种。
在亚洲,日本的证券投资基金建立最早,发展速度也最快。印度、香港、台湾和泰国等国家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日本在1948年颁布了《证券投资公司法》,1951年颁布了《证券信托法》,从而奠定了现行日本投资信托的法律基础,为投资基金的发展铺平了道路,创立了具有日本特色的投资信托基金。香港到60年代后期才开始有证券投资基金,但当时由于法规尚不健全,存在投机欺诈行为,令投资者望而却步。从80年代初开始,香港投资基金有了较大发展,到1992年底,香港已有各种投资基金830多个,基金总市值达163.5亿美元。台湾于1983年10月成立了第一家证券投资信托基金——台湾基金。目前,已有6家基金管理公司被审核批准成立。此外,还有50多家外国基金。泰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建立也比较晚。1977年4月21日,泰国历史上第一个投资基金——永盛基金成立。该基金属于封闭型基金,发行的基金券面值20铢,总额1亿铢。10年后,该基金券的资产净值上升为38.2亿铢。1985年,泰国第一个国家基金——曼谷基金成立。到1989年,泰国已有18个投资基金;1990年底,仅国家基金就有20多个,泰国成了亚洲国家中基金业发展最快的典型之一。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经济获得了一个巨大发展的机会。国内经济空前繁荣,国民收入大幅增长,从而大大刺激了美国的国内外投资活动。不仅资本家热衷于从事证券投资,普通大众也开始热衷于从事证券投资活动。随着经济的大幅增长,经济活动也日趋复杂,一些投资者难以判断经济动向,投资的风险在不断增加。在此背景下,英国的投资信托制度被引入到美国。1921年4月,美国组建了第一家基金组织——“美国国际证券信托”。其经营运作方式也是依照英国的投资基金。 1929年由美国首先爆发然后遍及全球的经济危机中,股市崩溃,投资者和投资基金也厄运难逃,许多投资基金纷纷倒闭。特别是封闭型基金受害更深,只剩下十多家勉强维持。投资者开始对投资机构产生不信任情绪,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处于一个低谷时期。 为了复苏经济,保护投资者利益,刺激投资,美国联邦政府和证券管理委员会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章制度,以规范证券投资行为,加强对经济、金融、股市的宏观管理。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美国经济出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金元帝国的地位开始形成并得以巩固。证券投资者的信心开始恢复,逐步由储蓄保值型转向增长型投资,投资公司尤其是开放型公司再度开始活跃。到了70年代,由于连续的通货膨胀,投资者仍然倾向于高收益、高流动性而且安全的金融资产。这样,美国的证券基金更是以爆发性的速度成长,其发展速度超过70%的增长率。据统计,1940年美国仅有68家投资基金,总资产为4.48亿美元,而到1987年,投资基金增至2300多家,资产总额达7,690亿美元,年均发展速度为25%。进入90年代,美国的证券投资基金拥有3,000多万个投资者和300多万机构投资者。目前,美国的基金资产总额已远远超过了银行的资产总额。证券投资基金在美国的金融业中已处于绝对优势,对整个经济运行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三)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
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国属于新生事物,但在管理部门大力扶植下,依托高速成长的新兴市环境,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获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7年11月,国务院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1998年3月,基金金泰、基金开元设立。2004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实施,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基金业在资本市场及社会主义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成为中国基金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证券投资基金业从此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其数量和规模迅速增长,市场地位日趋重要。开始试点1998年,只有5只基金,净107.4亿元;到2005年底,共有218只证券投资基金正式运作,净值总额822.22亿元;有164只开放式基金,净值总额合计3869.05元,占全部基金净值总额的82.48%。在基金规模快速增长的同时,基金品种创新也呈现加速趋势。一方面,开放式基金后来居上,逐渐成为基金设立的主流形式;另一方面,基金产品差异化日益明显,基金的投资风格也趋于多样化,除传统的成长型、混合型外,债券基金、收益型基金、价值型基金、指数基金、行业基金、保本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纷纷问世。而中外合资基金的从无到有、数量逐渐增加更引人注目,中国基金业对外开放的步伐越来越快。截至2005年末,我国已有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家。
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到2006年六月底,我国基金的数量已突破300只,规模即将突破1万亿,占股市流通值19%的份额,基民的数量预计已突破1500万人。证券投资基金刚推出时,曾得到了市场的认同和追捧,并给中国股市带来许多希望。然而,十几年过去了,人们发现,原来由专家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也不能保证他们的投资不受损失。虽然我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在这十几年中发展迅速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果,发挥了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但是,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与矛盾。
(一)存在制度缺陷。
首先,在缺乏卖空机制的中国证券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只能做多、不能做空,极大地制约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空间;其次,目前国内证券投资基金业监管的法律体系尚未完全建立起来,行业自律和基金管理人的自我监控尚处于探索之中;再次,目前影响我国证券市场长期走势的最大利空因素自然是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问题。由于国家股和法人股的整体数量超出目前沪深市场流通A股总量的两倍以上,其压力非常明显,这也是目前市场资金在投资中多采取中短线操作而放弃长期投资的一个重要原因。
(二)缺乏有效的内控制度。
对于一个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来说,应当有一套完善的、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来防止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行为的发生。这种内控制度不仅涵盖基金投资决策的程序、基金业务操作流程的规程,还包括基金内部稽核制度的建立等诸多方面。否则,就会违背在基金契约中对投资者的承诺,使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关系变得不确定和无法管理,侵犯了投资者的利益,甚至起不到稳定证券市场的作用。 由于基金持有人往往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以致基金持有人大会往往流于形式。只有当基金管理人出现严重失职或违法违规时,基金持有人大会才能以多数决议将其撤换。因此基金持有人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是事后的、有限的,带有极大的滞后性、软弱性。 由于持有人与管理人之间存在的是信托关系,不具有类似于股东的发言权,加上基金持有人大会一般以通讯的方式召开或表决,某种意义上说基金持有人连用脚投票的权利都没有。在我国基金运作实践中,有着大量的关联交易,这些关联交易主要表现为基金管理公司令其基金经理运用基金资产为其控股股东的新股承销、配股甚至自营业务服务;或令其通过高买低卖方式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在部分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股东中,经常出现投资基金与其管理公司的大股东并列出现的情况。这种关联交易的出现,说明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尚有漏洞可钻,外部监管只能起到事后监督以及事前威慑的作用,在利益的驱动下,基金管理公司依然有动力寻找法规盲点追逐超额利润,同时很可能损害持有人的利益。 再者基金托管人缺乏独立性, 在现行法规以及基金契约中,尽管基金托管人负有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之职责,但这种监督的实效因以下几种因素而大打折扣其一是基金管理人通常是基金的发起人,因而有权决定基金托管人的选聘,并且经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还有权撤换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往往决定着基金托管人的去留。其二是基金托管业务目前已成为商业银行一项新的表外业务和利润增长点,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银行托管人为抢占市场份额,在利益驱动下,有可能纵容、迁就基金管理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其监督效果。
(三)投资行为偏离持有人利益最优点。
基金的发起人都是证券公司,它同时又是该基金的管理公司发起人,也是该基金发行协调人。基金进入正式运作后,由证券公司代理基金的买卖、交割和收益分配。这样发生关联交易就很难避免。而契约型封闭式基金管理人没有赎回压力,由于种种利益上的牵扯,基金与关联方之间容易发生不适当的交易,基金管理公司动用基金资产为控股股东输送利益,从而损害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另外,证券投资基金品种单一、基金管理人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基金托管人监督力度不足等等,都成为影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规范发展以及发挥应有作用的制约因素。
三、发展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对策
从1992年淄博基金的设立算起,基金在中国的发展已经有15年的历史了,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只有8年多的历史。根据证监会统计^^文档,从1998年至今,平均每年新增4家公司,从1998年的6家基金公司,到去年的58家,8年的时间里增加了52家,增长了近9倍;基金的数量与规模也有极大的增幅,从1998年的5只基金到2006年的307只,增长数十倍,去年一年新增的基金数量便达到90只,接近2003年全年的规模。 2006年基金发展迅速,资产增长率达到82.6%,远远超过银行、保险业的发展,可誉为“基金元年”。基金公司从以前的“求人投资”转为主动地位,合资公司的市场份额也达到40%以上,给基金的经营带来变革。“目前基金的规模即将突破1万亿,在股票市场中,基金所持有的股票占到流通值的19%,仅次于美国等发达国家。持有人大幅度增加,1500万人成为基民。预计很长一段时间内,百姓购买基金的热情将有增无减。”面对我国现时如此逐渐壮大的基金规模,我们又需要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应对基金发展过程中可以出现的问题呢?
(一)加强证券市场监督,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
解决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应治根治本。证券市场是投资基金赖以生存的基础,没有规范、繁荣的证券市场,很难想象投资基金会规范地运作。而证券市场的繁荣发展,最重要的因素就是上市公司的质量。我国上市公司普遍质量不高是造成我国证券市场问题严重的 最根本原因。所以提高我国上市公司质量,不论对于稳定、发展证券市场,还是发挥投资基金的积极作用都是当务之急。由于我国特殊的股权结构,造成“同股不同权,同股不同利”,非流通股一股独大,这严重阻碍了现代公司治理的运行,由于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造成许多上市公司的经营目标并不是我们熟悉的利润最大化、股东权益最大化等,而是非流通股的每股净资产最大化,这样的结果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质量,只能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而扩大证券市场的不稳定性,从而对证券投资基金的风险分散产生影响。所以,解决我国的股权结构问题是当务之急。国家证监会,从“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到现在的“股权分置”都是在解决股权结构的问题。
另外,应从市场监督以及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两方面入手,解决目前问题。
第一,完善基金法律制度。美国不但有《证券法》、《投资公司法》等,规定投资基金设立、管理等方面的规则,而且有行业法律的施行。在中国,有关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法律,仍存在不少尚待完善的地方,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也需有一定的过程和经验的积累。法律的制定将对于基金的风险控制、基金的组织与管理、基金的信息披露等问题做出明确的规定,从法律上规范投资基金的发展。
第二,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培育基金的外部竞争市场。由于开放式基金规模不定和可以赎回,必然导致“优胜劣汰”:如果基金管理人管理有方,业绩良好,吸引力就会越来越大,其规模也会不断扩充,所收取的基金管理就会越来越多;反之,基金规模就会萎缩,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就得不到保证,被迫从市场退出。市场对基金经理人增加了无形的压力,迫使其提高效率。而业绩良好的基金经理人会得到更多基金单位的申购,从而管理更多的基金资产。
第三,完善证券投资基金治理结构。在改善基金外部环境的同时,更应该加强基金内部治理结构。首先,制定有效的内控制度,规范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的行为,只有拥有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才能有效地防范基金运作风险;其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另外独立董事需要自我任命,以及独立董事应获得准确、充分的信息,独立董事的职业道德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基金的内部控制效果;再次,健全基金经理报酬机制。业绩报酬的引入能节约投资者的费用,并起到激励基金管理人提高基金业绩的作用。
(二)借鉴外国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经验
基金理财在中国属于新兴产物,中国理财文化的欠缺确实是一个事实。这种欠缺的状况一直到今天还没有得到有效的改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对于从西方引入的证券投资基金这种理财形式寄予厚望。对于中国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带来的积极意义,我们可以罗列很多,例如促进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的变化、引导市场投资理念的转变、促进直接融资的发展等等,但是,从逻辑关系看,这些积极的市场效应,实际上很大程度上立足于理财文化的发达:证券投资基金如果能够高效率地为基金持有人理财,那么,公众对于基金的信任提高,基金的规模得以扩大,从而能够更好地影响市场投资理念和投资者结构的转换。当前,中国经济已经进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从金融领域看,公众对于理财的需要日益强烈,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这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金融市场。但是,因为中国内地理财市场发展的滞后,实际上许多理财业务是在香港等海外市场完成的。近年来,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为中国理财文化的改进提供了可能。
在目前国内几乎所有类型的金融机构中,证券投资基金的市场目标最为单一,产生内部冲突和利益矛盾的可能性最小,信息披露也最为透明,特别是经过“基金黑幕”的洗礼和监管法规的不断完善之后,中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已经具备了快速发展的各种基础条件。中国当前的分业金融体制、以及个人理财品种有限、理财文化的欠缺等,也在事实上制约了这项业务的发展。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不能满足这些富裕起来的个人理财需求,那么,市场自然会开辟自己的道路。据海外机构的分析,目前有部分个人将需要理财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流向在香港的银行帐户。因此,当前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实际上还兼具发展中国本土理财业的历史使命。回首投资基金业在全球的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几乎是一部工业文明及与其相伴的市场经济体制的传播史。现代工业革命及市场经济体制诞生于英国,发展于欧洲,鼎盛于美国,传播于新兴市场。而投资基金业作为市场经济体制核心的资本市场的最重要的支柱之一,其萌芽、诞生、发展、传播的过程也正是走过了这样一条道路。中国也开始慢慢地走上了异常曲折的工业化道路。投资基金所代表的现代先进理财文化在中国将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所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观察国外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成功经验,也可以对发展中国的投资基金业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充分借鉴外国经验,建立健全的基金法律体系建立以风险和回报为评估标准的基金评估考核制度。监督基金信息的披露,同时完善基金治理机制,包括激励机制、内控机制、利益机制、利益冲突处理机制等,降低基金管理人的道德内险和代理成本,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利益;建立基金同业公会,发挥同业公会的自律功能。 中国在证券投资基金即将进入全面快速发展阶段时,充分借鉴国际金融市场上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经验教训,显得尤其重要。
证券投资基金对于证券市场的稳定发展有重要的积极意义,我们应客观地认识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在完善证券市场大环境的条件下,稳步地规范发展证券投资基金,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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