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信贷的起源和意义………………………………………3
(一)消费信贷的起源……………………………………………3
(二)消费贷款的意义……………………………………………3
二、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4
(一)信用风险……………………………………………………4
(二)利率风险……………………………………………………5
(三)政策风险……………………………………………………6
(四)银行贷后跟踪不力,信息缺乏与滞后导致贷款预警机制失灵……………………………………………………………………6
(五)缺少健全的关于消费信贷的法律…………………………7
(六)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8
三、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9
(一)建立科学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突出个人信用评价,确保贷前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9
(二)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10
(三)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11
(四)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工作…………12
(五)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13
(六)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13
内 容 摘 要
目前,我国消费信贷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住房信贷、汽车信贷、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业务获得迅速发展。该项业务成为商业银行利润新增长点,正日益受到广大消费者欢迎。而与此同时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本文对消费信贷风险作了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望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 消费信贷 风险
商业银行消费信贷的风险分析与对策研究
一、消费信贷的起源和意义
(一)消费信贷的起源
消费信贷是指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个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耐用消费品或支付其他费用的贷款。它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当时西方国家由于大危机过后普遍出现经济萧条,市场疲软,工商信贷的需求降低。为了刺激市场需求,银行开始发放以分期付款为主的消费贷款,这样既提高了市场的有效需求,刺激了经济,又使银行拓展了业务,带来了收益。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消费贷款发展迅速,在西方发达国家,其规模相当庞大,特别是近年来,由于竞争加剧而使商业贷款利差不断缩小,风险上升,盈利下降。由于利率上限的取消,消费贷款的潜在收益率上升,高于商业贷款的潜在利率,因此,这种盈利率较高,又能为消费者提供便利的贷款方式受到广大银行和客户的欢迎。
(二)消费贷款的发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消费贷款是调节生产和消费的有力杠杆。消费贷款对生产和消费具有促进作用,消费量的扩大推动了商品销售市场的扩大,引发新的消费需求,导致新产品诞生,为新产品打开市场开辟道路。同时还能以生产消费品的工业生产推动生产原料、机械工业部门的生产发展,从而引导生产并改变生产结构。
2、消费贷款通过购买力的提前实现来平衡和调节消费。消费贷款将一部分未来才能实现的商品价值提前到当前实现,促进了社会商品资金的转化,加速了社会资金的周转。同时,消费贷款能对个人的消费适当起平衡作用,通过分期分批的付款,可减轻消费者的压力。
3、消费贷款能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消费贷款是促使社会化购买力实现的加速器,促进社会化消费的实现。如果是市场上适销,有保值价值,有实际消费价值的消费品,必然受人们欢迎,则意味着市场趋旺,人们即使借钱也会去消费。因此,在客观上起到了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起到促进社会经济平衡发展的作用。
4、抑制“高利贷”活动的市场。民间消费贷款常与“高利贷“相联系,商业银行开办这项业务,客观上抑制了高利贷的活动市场。
鉴于消费贷款对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也成为商业银行盈利新增长点。所以,在我国近几年该项业务增长快速,2005年,金融机构全部消费贷款余额2.2万亿元,占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的10.6%。比2004年增加0.4万亿元,增长22%。(此数据是从网上搜索获得)。
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暴露出来,在有些地区还表现得比较明显,商业银行应加强对消费信贷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消费信贷风险。
二、消费信贷中的风险因素
(一)信用风险。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是银行风险管理中最常见、最传统的风险形式。信用风险是指获得商业银行信用支持的债务人不能按照合同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在消费信贷中形成信用风险最主要原因是借款人的品德和偿还能力。对借款人的品德分析就是对其还款意愿的分析,消费信贷的特点是每笔贷款金额不大,而贷款笔数多。商业银行如果遇到一个品德不好的人,为收回贷款而不得有诉诸法律,既费钱又费时,对商业银行来讲是不划算的。因此,商业银行最好是避免与那些赖账不还的人打交道,那么,商业银行必须建立一套指标来判别消费者个人的品德。对借款人偿还能力的分析主要是对其收入、职业、资产和债务进行分析。因此,商业银行必须具备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对消费者的各种情况进行核实。但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备的个人信用制度,银行缺乏征询和调查借款人资信的有效手段,加之个人收入的不透明和个人征税机制的不完善,银行难以对借款人的财产、个人收入的完整性、稳定性和还款意愿等资信状况做出正确判断。在消费信贷过程中,各种恶意欺诈行为时有发生,银行采用当面对证或上门察看等原始征询方式已经不能保证信用信息的时效性和可靠性。比如,我市某银行自2003年中开展住房和汽车的消费信贷以来,每月都约有25%的借款人出现赖账现象,尤其是汽车按揭,赖账人占比高达总按揭人数的三分之一,如此高的违规比例显然会造成很大的道德风险。此外,一些借款人由于收入大幅下降或暂时失业等市场原因,无法按期还款,尽管这种情况目前还不多,但随业务量扩大,相应的风险将呈上升趋势。例如,在发放助学贷款时,许多银行经常采用学生互保方式,如果宏观经济形势恶化,毕业生就业压力上升,那么大多数学生都可能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加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的不健全,一旦学生毕业离校,商业银行就很难查寻到借款人的去向和收入状况,这种互保方式蕴含的风险自然会显现出来。
(二)利率风险。利率风险也称之为市场风险。由于利率尚未市场化,消费信贷缺乏相应的风险补偿机制。消费贷款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客户分散且数量大、客户风险状况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对不同客户群应采取不同的利率定价,以实现贷款风险收益的最大化。但由于目前我国利率尚处于管制阶段,商业银行无法通过差别定价的贷款策略,增加对高风险客户贷款的风险补偿,从而不能有效地降低消费贷款的平均损失率。
(三)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而引起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不稳定,并无法实现预期经营目标的风险。由于我国经济目前正处于急剧的变革时期,正在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由于此时经济的特点就是市场发育不成熟,市场中的主、客体的自我控制机制不完善,因而使政策性风险发生的频率较高,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会造成很大的损失。特别是在个人消费信贷这方面,政策变动较大。近年来,国家为扩大内需,扭转宏观经济形势,人民银行制定了有关指导原则,鼓励各商业银行发展消费信贷业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少违规操作现象,一些商业银行为了扩大消费信贷规模,对基层行下达硬性的放贷指标。不少银行擅自降低贷款标准和担保条件,对高风险、低信用的客户提供消费贷款,一些地区的基层行甚至为了完成贷款任务,发放大量的“人情贷款”和给大量无稳定收入的客户发放金额高达数万元的消费贷款,这种现象的蔓延将造成新一轮的风险积聚,不利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
(四)银行贷后跟踪不力,信息缺乏与滞后导致贷款预警机制失灵。
长期以来,虽然各大商业银行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制度,但由于机构岗位之间的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在贷后跟踪管理上,经常会因利益的交叉而使得权力制衡的失灵。贷后检查作为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信贷人员加强与贷款者的联系,了解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的变化情况。综观各大商业银行,均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对于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现实经营管理中,不少信贷人员仍然信奉着“晴天送伞,雨天收伞”的信贷经营法则,放松了对个人消费信用贷款者的贷后跟踪管理。由于缺乏必要的联系,信贷人员无法及时把握贷款者的经济、财务变化情况,使得贷后跟踪管理流于形式,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诚然,一些商业银行已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专门负责收集、加工、处理内外部信息并转换成对管理者有用的数据,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上,也试图通过建立管理信息系统的途径实现贷后跟踪管理的信息化。但是,由于大多数的商业银行计算机应用还主要停留在操作层面的会计信息系统,面向管理层面的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相对滞后,加上信贷业务的数据变化周期比较小,而数据内容变化比较大的原因,目前所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并未能很好的辅助信贷管理人员对信息作出准确的细节分析和综合把握,从而及时发现风险、化解风险。 (五)缺少健全的关于消费信贷的法律。“欠债还钱”这是天经地义的,然而在“同情弱者”的文化背景下,我国实践中常常发生“欠债有理”的现象,一些法律法规中似乎也有“维护债务人权益”的倾向。现行法律条款基本上都是针对法人制定的,很少有针对消费者个人贷款的条款,对失信、违约的惩处办法不具体。这使得银行开办消费信贷业务缺乏法律保障,对出现的问题往往无所适从。由于消费信贷业务的客户比较分散,均是消费者个人,并且贷款金额小、笔数多,保护银行债权的法规又不健全,特别是在个人贷款的担保方面缺乏法律规范,风险控制难以落实。
发展消费信贷,个人信用制度的建立是重要基础,而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个人破产制度等尚未建立。在实际司法过程中,保护借款人或保证人正常生活,而忽视银行债权法律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也给风险防范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如消费贷款一般额度较小,而小额债务法院一般不受理,受理了也要付出可观的诉讼费,使银行利益受损。因此,要从法律上对银行个人贷款经营给予必要的保护。
(六)抵押物难以变现,贷款担保形同虚设。一旦消费贷款发生风险,银行通常会把贷款的抵押物作为第二还款来源,而抵押物能否顺利、足额、合法地变现,就成为银行化解资产风险的重要环节。2004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 规定》的司法解释,该司法解释将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司法解释第六条和第七条 对个人所有房屋的执行做了如下规定: “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 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七条 对于超过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屋和生活用品,人民法院根 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在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最低生活标准所必需的居住房屋 和普通生活必需品后,可予以执行。” 由此可看出,人民法院倾向于保护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存权,对银行的合法权益毫无保障,加大银行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消费品二级市场尚处于起步初创阶段,交易秩序尚不规范,交易法规也不完善,各种手续十分繁琐,交易费用偏高,导致银行难以将抵押物变现,影响了银行消费贷款的健康发展。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扩大和抵押贷款的增加,这类问题将会变得更加突出。现阶段,我国住房一、二级市场很不完善,政策上要求对大量非商品房产进行商业信贷支持,而一旦购房人无力还贷,这些非商品房产抵押又无法进行过户转让,银行很难得到充分的处置权,贷款抵押形同虚设。
三、商业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对策建议
面对消费信贷的发展过程出现的各种风险,商业银行急需建立一套防范消费信贷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建立科学的个人资信评估体系,突出个人信用评价,确保贷前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
从商业银行角度讲,客户对贷款风险的影响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客户的财务风险;二是客户的经营风险;三是客户的道德风险。这便要求各大商业银行在以信贷业务开展前期对客户的信用额度做一科学的评定。以某银行为例,目前的信用评级主要有AAA、AA+、AA、AA-、A+、A、A-、BBB、BB、B共十级,这些等级主要是根据个人自然情况、职业情况、与银行关系进行权重打分评定,其中每项又包括诸如婚姻状况、文化程度、工作年限、职务职称、贷款历史等等的评估指标。诚然,这种评估体系在国内无疑是比较科学也比较先进的评估模型,但由于评估的手续过于烦琐且缺乏必要的评估要件,在面临诸如年收入证明文件或者其他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鞭长莫及。若出现如前所述的人为控制直接管理因素的情况,信用风险的产生将大大地增加。
当然,参照金融高度发达的美国的做法,建立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和调查机构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然而,就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状况来看,由于专业人才的缺乏、人才资源的配置以及所掌握的数据信息的因素,似乎通过这样的方式解决个人资信评估问题的条件还不成熟,但这应当是各大商业银行发展的方向。鉴于上述原因,倒不如引入国外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五C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其内容主要包括有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等要素,五者缺一不可,相辅相成,其中品德因素位于首要的位置。在西方国家,契约即信用,在中国,人言为信,反映到法律上,诚实信用乃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更是合同履行中的一个重要原则,在极其注重诚信的英美国家,个人的品德如何被看成与信用风险是否产生的必然的、首要的因素,其他因素如能力、资本、担保品和行业背景仅是充分的因素。 除了引入“五C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外,鉴于我国金融行业的现状,我们还须立足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实际情况,结合内部控制的理论建立适合各大商业银行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实现贷前信用风险的有效控制。需要指出的是,内部控制理论具体包括如下五个方面:第一,控制环境(Control Environment),包括管理组织结构、管理理念、人事政策和员工素质、外部环境等;第二,风险评估(Risk Assessment),包括对风险点进行选择、识别、分析和评估的全过程;第三,控制活动(Control Activities),它是确保管理方针得以实现的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措施;第四,信息和沟通(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包括内外部、上下层和各部门间的信息的获取和交流,以便采取必要的控制活动,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第五,监督与审查(Monitoring),它是为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充分性、可行性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持续性的评价和单向制度的分别评价。
(二)重点开发风险低、潜力大的客户群体
选择风险低、潜力大、信用好的客户群是银行防范消费信贷风险的重要工作。一般而言,可供选择的客户对象包括:一、在读大学生:一般具备较高文化素质,很可能成为较富裕的人群,具有较高开发价值;他们从读书、工作到成为“中产阶级”有一过程,而这一过程最迫切需要利用个人信用资源,如果银行早期与之建立经济联系,提供金融服务,可能获得终身客户。二、从事于优势行业的文化素质较高的年轻人。目前,发展形势较好的行业有电信、电力、外贸、金融、计算机、教育、医药等。三、国家公务员、全国性大公司或外资企业的管理人员及营销人员:他们不仅工薪水平和福利条件高,而且一般掌握较好的专业技能,预期收入高,失业风险较低。银行对重点客户应加大营销和调研力度,在促进业务发展的同时,有效降低贷款的预期损失比率。
(三)实行浮动贷款利率和提前偿还罚息。
1.人民银行应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在利率浮动比率、贷款比例和期限安排上,给商业银行以更大的余地,以便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更好地防范风险。此措施人民银行近期已作出很大的努力,自2004年10月29日起,人民银行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不再设定金融机构(不含城乡信用社)人民币贷款利率上限,这是我国实行利率市场化迈出的重要一步。此利率浮动政策效果已在2004年第四季度中显现。所以,如果利率能实行市场化,对商业银行的收益和防范风险有很大好处。同时,人民银行应允许商业银行在办理消费信贷业务中收取必要的手续费、服务费,以补偿商业银行信贷零售业务付出的成本。在消费信贷的利率方式安排上,一般应采取浮动利率制,按年度调整一次,从而减少银行利率风险。
2.实施提前还款罚息制。由于消费信贷一般为中长期贷款,利率变化将导致银行蒙受利率损失的可能。当利率下跌时,消费者会提前偿还固定利率的贷款,而以较低的利率举借新债。借新债还旧债,会导致银行丧失贷款收益,并给银行重新安排资金造成困难。为此,银行应收取高于预定利率的罚息,弥补信贷资产损失。
(四)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贷后管理工作。
做好贷后管理工作,是防范风险的重要环节,而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风险预警体系是做好贷后管理的基础。如前所述,由于目前的管理信息系统的滞后,信贷管理人员对现有的信息难以作出准确分析和综合把握,使得贷后跟踪管理、资金运行等工作出现真空地带,大大加大了风险防范难度,直接危及资金的安全回笼。因此,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与加强贷后管理工作应成为各大商业银行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重点。如何建立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本人认为应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要确立好信息管理系统的内容。该系统至少应该包括如下三项内容:一是环境监测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宏观经济环境信息、区域经济和产业结构现状及未来预测信息、同业竞争市场信息;二是客户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客户财务信息、帐户信息、与客户相关的其他非财务信息;三是信贷风险监控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信贷违规性信息、财务指标异常变化信息、不良贷款信息、客户监管信息。这三项内容能够使商业银行清楚了解社会经济环境、国家有关政策、借款人的近况,对有效防范风险起了重要作用。
2、从卡业务入手,全面收集整理个人消费贷款者的经济、财务信息。随着卡业务的快速成长,可以考虑从各种银行卡业务,特别是信用卡业务入手,来跟踪消费者存取款或消费记录,以电子化生成日常交易的各类数据信息增补个人消费贷款者的^^文档,作为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起客户^^文档数据库,同时考虑对于现存账户采取无限期的保留,对于已关闭或已付清账户继续保留若干年的措施,以备查询。此外,还要信贷人员还要加强与个人消费贷款者的联系与沟通,尽心尽力,恪于职守,及时掌握个人消费贷款者的经济、财务信息,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关联性。 3、完善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设施,解决基础数据库的接口技术的问题,加快数据平台建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 (五)进一步完善消费贷款的担保制度。
消费信贷与其他贷款不同,借款人是一个个的消费者,贷款购买的是超过其即期收入限度并较长时间才能归还贷款的财产或耐用消费品。因此,在发放消费贷款时,用抵押、担保作还款保证显得十分重要。在欧洲国家,一般采用住房抵押担保发放住宅贷款,在香港实行购房抵押,又称“按揭”业务,是购房的单位或个人以购房合同作抵押获得贷款的方式,美国的抵押贷款之所以不亚于其它贷款的吸引力,不仅因为有抵押市场中介来增强抵押券的流动性和偿还力,而且还因为有抵押担保机构来保证抵押贷款的如期收回,在美国进行住房贷款担保的机构有官办的,也有私营的,一旦购房者违约,它们承担金融机构的贷款损失。美国抵押担保的成功还在于设定了融资机构和二级抵押机构,并建立抵押保险,有效增强了贷款的清偿力。我国要尽快健全抵押担保制度,具体应注意几方面:首先应完善担保法,增加有关个人消费信贷的详细条款;其次,应培育规范的抵押品二级市场,使各种贷款抵押物能够迅速变现。第三,可考虑由政府出面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长期消费信贷提供担保,这也是一些西方国家发展消费信贷的成功经验。第四,国家应规定一定金额以上的贷款都要设定担保,银行可视各个贷款品种的规定及申请人资信状况,要求全部提供合适的担保方式,并对担保程序进行严格审查。
(六)把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结合起来。
由于银行难以掌握借款者个人的健康状况和偿还能力的变化,这是个人消费贷款最主要的经营风险。法国、德国、加拿大等,在开展消费信贷业务中,都规定客户必须购买死亡险,以减少银行风险。我国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将个人消费贷款与保险公司的有关险种、产品组合起来运作。如银行在发放某些消费贷款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必须购买某种特定保险且以银行为第一受益人。一旦借款人发生意外,不能偿还贷款时,保险公司即要向保险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又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这样,一方面可化解银行的经营风险,实现消费信贷风险的合理有效转换,另一方面也有助于保险业的发展。当然,这种险种的保费应当较低廉,使消费者既可以得到银行贷款,又可以得到保险的益处。
随着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允许外资银行开展人民币业务,这无形对国内商业银行带来很大冲击,银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国内商业银行要立于不败之地,开展业务时,不管是开展消费信贷、企业贷款还是其它业务,都必须要认真分析其风险所在,必须制定出一套有效防范风险的制度和政策,有效减少或杜绝不良资产的发生,这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胜利者。
参 考 文 献
1、殷孟波:《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
2、姚启建:《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评析与风险防范》,广东发展银行2004年印刷
3、王自力:《南方金融》2003年第6期
参 考 文 献
1、殷孟波:《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1月版
2、姚启建:《商业银行典型案例评析与风险防范》,广东发展银行2004年印刷
3、王自力:《南方金融》200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