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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改进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建议
[摘 要] 目前,我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有两种形式,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近几年来,在经办机构的努力下,参保覆盖面逐渐扩大,医疗保障水平逐步提高,较好地解决了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问题。但是,由于政策制度、管理部门、运行方式等方面不同,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不同程度影响了医疗保险制度的持续、有序、稳定推进。审计认为要统一医疗保险政策,对各个群体的参保方式,缴费档次和标准,医疗保险待遇等进行认真研究、设计和统一,既要考虑政策的延续性,又要考虑参保群体的特殊性;要统一机构管理,本着“精简、统一、效能、监管”的原则,设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局,并实行行业管理,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待遇支付和基金管理工作;要提高统筹层次,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市级统筹是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既有利于医保基金的规范、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增强医疗保险抵御风险能力。
[关键词] 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 制度 问题
一、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内容
1、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背景及进程
对于我国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来说,其发展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1994年。在这几十年里城市的医疗保险具有较为浓厚的福利色彩,从严格意义上说,是不完全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无偿供给的医疗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