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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烟草专卖 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
自由裁量在烟草行政执法中的存在意义
[摘 要]为提高烟草行政管理的效率,烟草行政部门必须具有一定的行政自由度,即烟草专卖管理必须拥有与其快速反应、点多面广范围大相适应的自由裁量,但由于历史和现实因素的客观存在,烟草专卖行政自由裁量出现了一些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加以控制的方式。为实现行政法治,必须对烟草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回以一定的引导和控制。因此,深入研究烟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以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控制办法,对促进行政法的发展及维护烟草专卖行政机关的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都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一、问题的提出与意义
行政处罚权是一种具有国家强制性的行政制裁权,其从法条中产生之日起就带着自由裁量的性质。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行政处罚权愈来愈趋向于权力的做大做强,成为一种最严厉的制裁性行政行为,其中权力得以延伸和扩大的有力武器就是自由裁量。美国行政法学家施瓦茨说:“无限自由裁量是残酷的统治,它比其他人为的统治手段对自由更具破坏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