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文档的一部分,使用支付宝或网银在线购买,付款成功,三分钟内发到您填的邮箱里--付款金额50元。钻石会员可免费获取。 查看如何成为钻石会员
全文字数:3587
[关键词]司法独立;民意实现;药家鑫
论司法与民意的关系
[摘 要]近年来,司法与民意的关系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强调人民法院要努力畅通民意沟通表达渠道,按照科学、畅通、务实、有效、便捷的要求,建立健全民意沟通表达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心和信任。本文从如何正确把握司法与民意的关系问题进行探讨,指出民意与司法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民主法治、坚持公平正义、全面协调、统筹兼顾各方面的利益,以促进民意与司法和谐共存。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2008级学生药家鑫,深夜驾着私家小轿车,途中撞倒骑电动自行车的张妙,下车后发现张妙在看自己的车牌号,药家鑫随即拿出刀子,对张妙连捅8刀,致其死亡。
随着药家鑫案审判进程的日益推进,媒体对其给予了相当程度的关注。有一些媒体刊发了所谓法律专家的观点,旗帜鲜明地表示犯罪嫌疑人“该杀”或者“不该杀”;也有一些媒体登载了指向明确的评文档章;还有一些网络媒体将网民划分为“保药”和“杀药”两大阵营,组织进行声势浩大的激烈辩论和观点投票。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我认为,民意与司法应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从而推动司法活动中人民期望的公平,实现司法正义与民意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