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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缓刑适用条件 缓刑制度完善 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缓刑制度研究
[摘 要]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非自由刑的崛起势在必行。刑法修正案八中对于缓刑适用的修改,体现着国家对适用非自由刑的重视。缓刑作为重要的非自由刑其公众对其的认知却甚少,本文用比法式的方法对其进行深度的认识,从缓刑的概念,与其他相似刑罚的对比,以及其他国家缓刑的横向比较中得出结论,在此基础上对缓刑的强制适用的绝对化,禁止适用的简单化、适用程序的缺失和监管机制的不协调等方面进行思考并提出建议。
缓刑的概述
(一)缓刑的定义
1、广义
(1)吸收借鉴英美式和比法式,规定了刑罚暂缓执行和宣告犹豫
纵观各国的缓刑制度立法模式,主要有以下两种制度:第一,刑罚暂缓宣告制,又称宣告犹豫。是指对被告人设定一定的考验期限,考验期限过后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生应取消缓刑的特定事由,便不再作有罪宣告。此为英国和美国常用缓刑制度。第二,刑罚暂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