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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
【摘要】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在阐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同时,以案说法,对合同订立条件中“连续工作满十年”中“连续”和订立条件中“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理解依法提出了见解,接着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未依法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必须承担二倍工资的支付或支付赔偿金的法律责任。在此基础上,针对实践中相关当事人的认识误区,进一步指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非“终身合同”,与劳动者自由流动两者之间并不矛盾。
[关键词]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履行;法律问题
被称为“各利益集团激烈博弈下产物”的《劳动合同法》施行近五年,其中在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视为劳动合同常态的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直成为该法履行中的争议焦点。对比《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法》在吸取其立法教训基础上,对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做了明确的实质性改变,与国际劳动立法有所接近,从而切实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