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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农村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法律对策
摘要:近年来,农村实行税费改革以来,农民负担已经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但农村土地在征用方面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对我们西部这些工业化、城镇化起步较晚的西部地区来讲,问题更加突出。最为突出的是征地补偿标准偏低,致使农民损失严重。妥善处理好土地征用中存在的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机制,是当前面临的一大课题。
关键词:农村;土地征用; 存在的问题; 农民利益;法律对策
前 言:
《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管理法》第2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第8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