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编号:FY1160 文档字数:5452,页数:05 论仲裁裁决的效力 [摘 要]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该仲裁机构或其他仲裁机构再次裁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也不得向其 他机关提出变更仲裁裁决的请求。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一般情况下,仲裁机构 作出的裁决不仅对仲裁机构本身产生拘束力,对于双方当事人也有约束力。 [关键词]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效力; 论仲裁裁决的效力由免费论文网(www.jaoyuw.com)会员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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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仲裁 裁决 效力 | 2012-08-21 15:36:33【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