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9563 论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论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0 一、建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必要性0 二、建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可行性和特殊性0 三、构建我国完善的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体系1 (一)劳动缔约过失责任的主体1 (二)劳动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1 (三)劳动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范围1 1、劳动合同不成立情况下的缔约过失责任1 2、试用期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2 3、劳动合同因一方或双方过错导致无效的缔约过失责任2 4、劳动合同部分无效情况下的缔约过失责任2 5、劳动合同有效情况下的缔约过失责任2 (四)劳动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和责任承担方式2 论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 [摘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对缔约失责制度作了较全面的规定,但这些规定有时候却不适用于劳动合同,从而造成我国劳动立法与实践的严重脱节。所以确立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必要和可行的。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与民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相比在适用主体、归责原则、 适用范围和赔偿范围等方面有其特殊性。 [关键词]劳动合同 缔约过失责任 适用主体 归责原则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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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劳动合同 缔约过失 责任 制度 | 2023-05-22 23:46:39【返回顶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