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LW161239 增值税视同销售问题研究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解析4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研究的意义和目的4 (一)、为企业会计人员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纳税申报提供信息4 (二)、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准确的会计报表信息4 (三)、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准确的会计信息和纳税信息4 三、增值税视同销售核算与计量、列报与分析5 (一)、视同销售金额的确定5 (二)、企业销售代销货物的税务处理5 1、直接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5 2、不以自已的名义向消费者开具销售发票6 (三)、企业将货物移送到设在外县(市)的实行统一核算的内部机构的税务处理7 1、区分异地销售机构与异地仓库的界限7 2、企业在外县(市)设立非独立核算内部机构的7 (四)、企业将自产物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8 (五)、企业将自产货物、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9 1、用于集体福利设施9 2、用于个人消费9 (六)、企业将自产货物、委托加工货物、外购货物用于对外投资11 (七)、企业将自产货物、委托加工货物、外购货物分配给投资者12 (八)、企业将自产货物、委托加工货物、外购货物给与他人13 1、企业将货物用于交际应酬消费13 2、企业在销售货物时给与购买方物品14 3、企业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与企业经营无关)15 四、总结16 (一)、通过上述案例分析,在实务中企业常见的错误16 1、企业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但漏计增值税销项税额16 2、企业计算了销售税额,但销项税额计算错误16 3、企业在会计处理上,将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转出相混淆16 (二)、增值税视同销售研究的意义16 参考文献:17 内容摘要 增值税是对货物生产、流通或劳务服务各环节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归纳为:一是将货物(有形动产)用于在建工程、转让无形资产、职工福利,个人消费等非生产性用途,要考虑物货来源,如果货物是外购的,需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果货物是自产或委托加工的则属于视同销售行为。二是将货物用于投资、偿债、捐赠、利润分配等,无论货物的来源如何,均为增值税视同销售。 随着我国税收法规、会计准则的健全对企业的会计核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各级税务机关也加强了对纳税人税收缴纳情况的检查,包括企业自查及税务稽查。增值税视同销售业务的处理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进行正确的会计核算和税款缴纳。 本文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的概念出发,以新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视同销售业务为例进行详细的分析,同时结合2014年最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视同销售业务应当如何填表的问题进行说明,论述了如何准确的对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进行确认、计量、核算、报告。结合实务操作论证增值税视同销售与会计销售和企业所得税上视同销售核算的联系与区别,在我国会计核算工作中进行正确的增值税视同销售核算的必要性、条件等相关问题。 关键词:增值税视同销售;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收入;视同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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